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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湾立交改造工程测量、物探工程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点击数:

  为满足额头湾立交改造工程前期工作需要,我司拟对额头湾立交改造工程测量、物探工程单位开展遴选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额头湾立交改造工程测量、物探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立交节点改造工程西接 107 国道,往东接工农路,主线东西向全长约 0.93 公里, 南北(三环线)主线全长约 1.54 公里,匝道全长约 5.29 公里,立交总占地面积约为 450 亩。

  按照城市道路配套市政设施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对三环线额头湾现状立交进行拆除后

  新建,其中三环南北主线高架为现状三环线,对现状三环线桥梁进行拆除新建,路基段提升

  利用,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时,车道数为双向六车道。工农路现状为地面道路,新建双向六车道高架,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时,地面现状道路作为辅道,设计车速 40-60 公里/时。立交范围内地下管线密集,同时需要上跨轻轨一号线连廊、下穿轻轨一号线高架,属于道路建设环境敏感区。

  二、工作内容

  1、地形测量,管线探测。

  2、质量目标:提交地形平面测量成果(比例:1:500)和管线探测成果报告书。

  3、报价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

  4、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标准的,其投标无效。

  三、服务期限及范围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提交测量、管线探测成果报告止。

  四、勘测单位资格要求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本次遴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遴选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选申请书,包括参选申请和参选承诺。参选申请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2、勘测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参选人简况、营业范围、资质情况、质量管理认证情况、企业信誉情况。

  3、类似业绩:近三年内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测量、管线探测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参选人需提交勘测报价及报价依据。参选人提交报价须附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并给予优惠报价,明确下浮比例(至少下浮20%)。

  6、参选文件提交一式两份,文件资料必须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加盖公章,所有复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采用费率下浮报价。

  2、参选单位编制参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七、评标细则

  1、本次遴选采用评分制,参选单位提供相应参选文件,由评委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2、评分细则

  

评分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参选人得分(分)
参选文件评分(100分)
企业资质
10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得10分。
 
企业实力
5
能提供近三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15
近3年内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地形测量、管线探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工作方案
30
1、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较好支持项目方案优化及后续各项工作,非常详细者得15分;有工作方案及工作内容,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较详细者得6-14分;其他0-5分。
 
2、满足工作的进度要求,有进度计划目标承诺,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可行性强者得15分;有进度计划目标承诺,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较详细可行者得6-14分,其他0-5分。
 
服务人员和质量承诺
25
1、拟派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业年限十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有质量目标承诺及质量的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可行性强者得10分;有质量目标承诺及质量的保证措施较详细可行者得6-9分;其他0-5分。
 
收费标准和优惠承诺
15
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者15分,最高者5分,其余均为10
 
综合得分
 
100
各项评分内容总得分
 

  八、截止时间

  1、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021年3月10日17:00点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司605办公室报名,领取遴选文件。

  2、参选单位需于2021年3月17日12:00点前将参选资料报送我司605办公室,并按要求密封完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武汉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100号

  联系人:彭工

  电  话: 15926459236

  武汉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